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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鼓励我校优质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研究生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4 点击数:

 

 安庆师范学院文件

院发〔2014〕58 号

 

   

 

 

 

关于印发《鼓励我校优质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研究生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鼓励我校优质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研究生暂行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2014  7  6 

鼓励我校优质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

研究生暂行办法

为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我校本科生考研比例,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研究生并被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每人 6000 元;申请调剂本校研究生并被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每人 3000 元。

第二条 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研究生并被成功录取的我校应 届本科毕业生其所在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一次性奖励 2000 /人,申请调剂本校研究生并被成功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所在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一次性奖励 1000 /人。具体分配方案为: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 40,所在学院 40,相关职能部 20

第三条 获得本办法奖励的研究生同时享受国家和我校设置的其他各类奖助金。

第四条 相关奖励凭当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提出申请到校正式报到后发放,具体工作由学生处实施。

第五 本办法自 2015 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安庆师范学院 2014  7  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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